一、申请资格: (以下三点皆需符合):
1.国内大专院校(不包括五专前三年、空中大学、在职专班、学分班)日间部、进修学士班、硕士班、博士班在校生及毕业生,且在 81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之青年。
2.申请就学贷款且已取得就学贷款帐号者。
3.申请截止日前曾担任本计画合作社福单位之志工(附件一)。
※ 请注意:每人限申请乙次,曾申请通过者恕不接受再次申请。
二、申请文件:
1.经本计画合作社福单位认证之志工服务证明(仅受理计画办法附件二格式)
2.在学生:当学期在学证明毕业生: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3.尚未开始还款者:就学贷款申请暨拨款通知书(任一学期)已开始还款者:就学贷款还款/缴款通知书、就学贷款帐号动支明细、放款馀额对帐单、放款利息收据,择 一提供即可。
三、申请方式:至线上表单(https://reurl.cc/bkrp9E)填写资料及上传文件,才完成申请。
※ 请注意其他送件方式(纸本邮寄、E-mail 等)概不受理。
四、奖励金额:每名发给奖励金新台币10,000元整。(通过审核之对象奖励金将直接汇入就学贷款帐号(还本金),就学贷款馀额于拨款日不足 10,000 元者,奖励对象无条件同意本会仅拨付贷款馀额,且不得另行请求给付剩馀款项。)
五、申请时间: 民国111 年 3 月 29 日 至 111 年 10 月 31 日止。
六、奖励名单公布时间:111年11月25日公布于本会网站
七、申报所得:
1. 依中华民国税法规定,奖励金属于受奖励者之所得,应于本会发给奖励金后次年 1 月前申报所得。
2. 奖励对象应于收到奖励金后7日内填具签收单(附件三),并附上身分证正反面影本缴回社福单位。
3. 社福单位协助收齐签收单后,应于 111年12月15日前以挂号方式寄至本会。
八、本会连络电话:02-27081248 杨小姐 ,电子信箱: wisdomshare200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