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This is an image
:::
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医疗财团法人罗许基金会罗东博爱医院110年第二次奖助学金开始」受理申请

  • 2021-10-01
一、依据医疗财团法人罗许基金会罗东博爱医院110年09月22日罗博医字第1100900125号函文办理。
二、申请资格为设籍宜兰县且有下列状况者
(一)因父、母亲或主要经济负担者死亡、罹患重大伤病、失踪、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灾难者。
(二)单亲、隔代教养、特殊境遇或扶养人口众多等经济较困顿家庭。
(三)学生最近一学期在校成绩表现需全校、班级或系级排名前百分之四十,操行成绩须达八十分以上。
(四)年满25岁(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学生、延修学生或在职进修学生皆不列入本办法之助学对象。另每一家庭每次以入选一名为限。
三、本奖助学金录取之评定:
由罗许基金会依收件、初审、复审等3阶段办理审查,审查通过者,从全部申请人员中选出15名,每名20,000元。
四、申请时间:110年09月22日开始,线上申请表从上午9点开放填写至110年10月29日截止。
五、申请所需检附之文件:
(一)奖助学金申请书。
(二)在学证明或学生证影本(需盖有申请时该学期注册章)。
(三)近三个月内全户户籍誊本(需有记事栏)。
(四)学校推荐表。
(五)最近一学期成绩单(需有班级或学校排名) 。
若有其他佐证资料,亦请检附。
六、办理程序:
(一)由申请之同学检附相关文件缴交至学务处生辅组协助检查资料是否完整无误后予以核印学校处室之戳记并记录。
(二)依据基金会规定,请同学于资料备齐后,自行送件至宜兰县罗东镇南昌街83号「医疗财团法人罗许基金会罗东博爱医院110年第二次奖助学金」收。
(三)获奖同学奖助学金颁发时间与方式:于12月举行颁奖典礼统一发放。
六、申请表之连结与下载
(一)基金会线上申请登录连结:https://sites.google.com/view/pohai-scholarship。
(二)有关奖助学金之申请资料电子档,请至学校官网「首页>行政单位>学生事务处>表单下载>学生事务处:表单下载>罗许基金会罗东博爱医院奖学金申请声明暨文件检核表」下载。网址https://staffair.fgu.edu.tw/zh_cn/student/Documents/Student_Assistance_Division_Download
七、业务承办人:
生辅组李承锦 校内分机11211 电子邮件cjlee@mail.fg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