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奖学金名称 |
申请资格及申请注意事项 |
补助标准及金额 |
2 |
佛光大学学士班优秀学生奖学金办法-星云奖学金 |
- 本校学士班108-109学年度入学学生。
- 第一学期申请条件(择一即可)
- 录取学系指定科目考试采计原始 成绩组合达前38%(含)。
- 同年度学科能力测验级分和【(国文+英文+数学+社会)42级分或(国文+英文+数学+自然)39级分】(含)以上者。
- 四技二专甄选入学及四技二专技优甄审新生:统一入学测验成绩50级分(含)以上者。
- 第二学期起,学期成绩达该班前百分之十。
- 本奖学金奖励期限至多四学年。
- 受奖学生自毕业、休学、退学之日起,不得继续领取本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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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学期申请。
- 奖学金30,000元,名额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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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佛光大学学士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设置要点-学士班星云奖学金 |
- 本校学士班106-107学年度入学学生。
- 第一学期申请条件:录取学系指考采计原始成绩达前38%或同年学测达50级分。
- 第二学期起,学期成绩达该班前百分之十。
- 本奖学金奖励期限至多四学年。
- 受奖学生自毕业、休学、退学之日起,不得继续领取本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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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学期申请。
- 奖学金30,000元,名额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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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佛光大学学士班优秀学生奖学金办法-优秀奖学金 |
- 本校学士班108-109学年度入学学生学生。
- 第一学期申请条件(择一即可)
- 学科能力测验级分和【(国文+英文+数学+社会)38级分或(国文+英文+数学+自然)34级分】(含)以上者。
- 录取学系指定科目考试采计原始成绩组合达前52%(含)。
- 四技二专甄选入学及四技二专技优甄审新生:统一入学测成绩45级分(含)以上者。
- 第二学期起,学期成绩达该班前百分之十。
- 本奖学金奖励期限至多四学年。
- 受奖学生自毕业、休学、退学之日起,不得继续领取本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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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学期申请。
- 奖学金10,000元,名额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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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佛光大学学士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设置要点-优秀学生奖学金 |
- 本校学士班106-107学年度前入学学生。
- 录取学系指考采计原始成绩组合达前52%(含)或同年学测成绩达 45 级分(含)以上。
- 第二学期起,学期成绩达该班前百分之十。
- 本奖学金奖励期限至多四学年。
- 受奖学生自毕业、休学、退学之日起,不得继续领取本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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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学期申请。
- 奖学金10,000元,名额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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