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抗疫安心子女教育补助计画 109年9月16日
一、 目的
因「新冠肺炎」疫情收入减少致生活陷困之家庭,提供其子女教育补助。
二、 补助对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之家庭,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得申请
(一)符合公所急难纾困核定通知书之「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费未达当地最低
每人每月生活费1.5倍」者。
(二)曾领有本会抗疫安心急难慰助金补助。
(三)不具上述(一)(二)资格,有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工作(无薪假)、歇业、
停工、减薪及工作机会减少的证明,且申请人与其配偶年所得在70万以
下、家庭合计全国财产税总归户财产公告现值不超过400万元、家庭应计
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计不超过2万元。
三、 补助项目
(一)公私立国中(含)以下就学子女每人新台币1,500元。
(二)公私立高中(职)就学子女每人新台币3,000元。
(三)公立大专院校就学子女每人新台币5,000元。
(四)私立大专院校就学子女每人新台币8,000元。
四、 申请方式
至本会网站http://web.redcross.org.tw下载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连同检附
文件挂号邮寄至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社工处,地址:10855台北市万华区艋舺
大道303号。
五、 申请期限:即日起至109年11月30日止(经费用罄即公告停止收件)。
六、 申请文件
(一)必备文件
1、 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抗疫安心子女教育补助申请表
2、 全户户籍誊本(不可省略记事)
3、 足资证明子女已完成109学年度第一学期注册手续之缴费事实证明
(缴费证明或已盖注册章之学生证)
4、 领款收据
5、 金融帐户存折封面影本
(二)证明文件
1、 公所急难纾困核定通知书/领有本会抗疫安心急难慰助金补助证明
(择一检附,若无则下述2款证明资料皆需提供)
2、 薪资转帐/工作受疫情影响证明
3、 申请人全户108年度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及全国财产税总归
户财产查询清单。(可至各地税捐稽征机关申请)
七、 联络资讯
服务专线:(02)2302-8595
传真号码:(02)2363-9646
客服电子邮件:redcross@redcross.org.tw
八、 本计画奉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