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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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台北市东莞同乡会奖助学金」相关资料1份,如欲申请,于109年11月20日前备妥申请资料,自行向该会申请。

  • 2020-10-16
一、申请资格:凡本会会员或其子女之国中以上学生,学年度成绩无任何一学科不及格,并合于下列规定者:
1.申请人年满20岁者须为本会会员(未入会者请于每年11月20日前提出申请)。申请人未满20岁者,需其父母任一方为本会东莞籍会员。(东莞市籍在台就读学生及侨生不在此限,但需附籍贯证明。)    
 2.申请人包括就读经政府立案之国内公私立大专院校(不含空大)、高中(高职)及国中学校之日间部及夜间部(进修推广部)正式生,以及就读经政府认可之国内外大学校院之研究生(但博士班修业逾5年、硕士班修业逾3年、领有公费补助及就读在职专班者,不得申请)。
3.申请人学业成绩总平均90分以上或A等,得申请甲种奖学金。学业成绩总平均80分以上或B等,得申请乙种奖学金。
二、名额与金额:
   1.名额:研究生10名,大学生20名,高中生10名,国中生10名。每学年度奖学金名额,本会得视奖学金基金财力情形,酌以调整。
   2.金额:(单位:新台币元)
等 级    研究所
博士班
研究所
硕士班
大学(五专4~5年级) 高中(五专1~3年级) 国中
甲种 5000 4500 4000 3000 2500
乙种 4500 4000 3500 2500 2000
三、申请时间:10月20日起至11月20日止,以邮戳为凭,逾期恕不受理。
四、申请地点:挂号邮寄(10050)台北市中正区林森南路2号5楼D室本会收。
     洽询电话:02-23934053 ,传真:02-23938199 。
五、申请手续:
    1.填具「申请书」乙份(随函附寄,如不敷用可自行影印)。
     2.学校正式成绩单(上下学期)正本乙份(影本不收)。
     3.申请人身分证明影本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