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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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国际法研究奖

  • 2022-05-03
一、申请资格:
    (一)具中华民国国籍,且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者。
    (二)各大专院校在学学生不含在职专班、带职带薪进修者
    (三)采认4门学科之修业成绩:
        1.国际公法或国际海洋法成绩须达80分以上
        2.曾修习国际法院成案、国际组织、国际环境法、国际人权法、国际经贸法、国际网络安全法律、国际法专题研究、超国界法律问题研究任三学科,平均成绩须达80分以上(注:倘国际公法一科成绩达80分以上者,其曾修读之国际海洋法,亦可纳入三门学科之一采计;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国际经贸、区域研究,亦可替代纳入三门学科之一),倘修读课程之名称不在前揭列举采认之科目范围,惟授课实际内容近似,请检附教师提供之授课大纲,以便核实。
        3.采认之学科系以全外语授课每门加计一分,曾参加英语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或模拟国际组织会议者另总分加计2分。学科审查分数暂定占总成绩40%
   (四)近学年度两学期学业平均成绩及操行成绩均在80分以上,未有任一门课程不及格,且未受惩戒性行政处分者
   (五)加分项目:(未有符合下列项目者,仍得提出申请):
       1.第三款之课程以全外语授课者,每门加计一分。
       2.曾参与英语国际法相关模拟法庭辩论赛或模拟国际组织会议,总分加计二分。

二、申请资料:
    (一)申请书
    (二)曾修习采认学科成绩单正本(注有在全班名次并盖有学校戳记或关防)。
    (三)在学证明(盖有学校戳记或关防)。
    (四)自传(内容需含自我规画及志向说明)。
    (五)五千字专题报告(须为每年指定之国际公法题目范围,详见附件申请表格)。
    (六)推荐函2份。
   
(七)着作权授权同意书。
三、专题报告撰写注意事项:
   (一) 依据「中央政府各机关学校稿费支给基准数额表」以每千字为单位之计算基准,经扣除封面含题目、学校系所及申请人姓名等资讯、引用他人着作内容、注解及参考书目均不列入计算后,总字数请勿超过5,999字
   (二) 评分参考项目包括:文字运用能力、论述完整程度,资料丰富、引注详实、论述逻辑清晰,研究结果具有见解、对学术、外交政策或实务工作提出建议等。惟实际评分并不完全以前列项目为限。
   (三) 专题报告如有引用他人着作内容者,应注明出处或资料来源(不列入字数计算)。本部得依业务需要及执行情形公开、出版或委讬发行专题报告,依本要点奖励之学生,如经查明资料伪造不实、抄袭他人作品或曾经公开发表者,将注销其资格并追缴已发之奖学金及奖状,并发函通知所属学校。

四、本国际法研究奖分为奖学金与佳作奖两项:
   (一)奖学金:名额为3名,第一名暂定4万元、第二名3万元、第三名2万5仟元。
        (得视当年预算额度及审查小组决议调整奖学金名额及额度)
   (二)佳作:名额原则为3名,授予奖状乙纸以兹鼓励。
       (得依审查小组决议后增减之。本部将依前揭相关复审结果另行通知。)

五、申请时间:即日起至7/1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资料备齐请于申请截止日缴交至生辅组-王凯暄#11211

个人申请案不予受理,统一由学校汇整初审通过一并函报至本部。
※本部召集相关单位及学者专家设置「国际法研究奖审查小组」,负责复审本奖学金相关事宜,经费由本部预算支应。得奖名单由本部函告得奖人就读学校转知,并由本部以公开方式举行颁奖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