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

公告「财团法人华科事业群慈善基金会109年听障学生奖学金」相关资料1份,如欲申请,于109年12月1日至15日前备妥申请资料,自行向该会申请。

  • 2020-10-22

109年听障学生奖学金申请办法

一、华科事业群慈善基金会为关怀听障高中及大专学生,鼓励听障学子勤奋向学、自立自强突破极限,特订本办法。

二、申请条件:
1、对象:
(1)持有身心障碍手册或各校有效期限之鑑辅会证明,障碍类别属听语障或并听语障之多重障碍者。
(2)就读或应届毕业于国内各公私立高级中学、职业学校及大专院校在学学生。
2、成绩标准:
(1)高中职在学及应届毕业生,大专院校在学生及应届毕业生:108学年度成绩平均65分(含)以上。
(2)高一新生请检附国三全学年成绩单、大一新生请检附高三全学年成绩单。
(3)研究所以上在学生,请检附研究所在学成绩单,以及论文或论文计画(Proposal)。
3、参加慈善、社会福利等公益团体举办之活动担任志工一次以上。(欢迎参与本会志愿服务活动,请参阅本会志工活动网:http://www.psa.org.tw/services-2/give/vservices/)

三、奖学金录取名额及金额:就读国内各高级中学或职业学校,以及大专院校学生,各取五名,每人颁发奖学金10,000元;研究所以上取二名,每人颁发奖学金30,000元。实际录取名额得视当年度申请人数及评审结果增减。

四、奖学金109年12月1日至109年12月15日中午12时开放网络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请人应检送下列资料:
1、网络填写申请表(含基本资料、自传、个人听力状况及助听辅具使用状况、个资使用同意书),网址于11月30日公告于官网。
2、推荐函一份(如已弥封,请挂号邮寄至:231新北市新店区民权路48-3号4楼 华科慈善基金会收。)
3、检附备审文件
(1)学生证、(2)身心障碍手册或有效期限之鑑辅会证明、(3)听力图、(4)108学年度成绩证明、(5)志愿服务证明(服务期间: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15日)、(6)其他参考资料:各种参赛或得奖证明…等。
4、备审文件请扫描合并为单一电子(格式限pdf),请于109年12月18日中午12时前档寄至:scholarship@psa.org.tw,信件中请注明学生姓名/学校/科系所。逾时不予受理。

六、得奖学生人选由本会奖学金审查委员审定。

七、得奖名单于110年2月公布,颁奖典礼时间及奖学金发放事宜另行通知,得奖人请备得奖感言接受公开表扬。

八、本奖学金得连续申请,同一学生于高中职及大专学位,各最多奖助二次;研究所以上同一论文主题只得申请一次,同一学生最多奖助二次。

九、奖学金实施办法将公布于本会官方网站,修改时亦同。

十、以上细节有任何疑问,请洽02-89111311 王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