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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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学贷款重要公告】受传染病疫情影响学生可申请就学贷款加贷生活费

为使受传染病疫情影响学生安心就学,本校依教育部来文(台教高通字第1090108057号),协助需要学生申请就学贷款生活费,最高可贷款4万元,相关说明如下。
一、申请资格:申请人就学贷款年所得应列计对象(学生本人、父母、法定代理人或配偶等),其中之一于109年1月18日后,受疫情影响发生非自愿性离职、减班休息等,导致家庭收入减少且合计月平均低于4万者(需检附薪资相关证明)。
二、申请方式:请于8/31前,将就学贷款生活费证明(如附加档)及以下相关佐证资料挂号邮寄至本校或将档案扫瞄寄送至承办人信箱(开学后补交正本),并致电承办人确认,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核章,约计5个工作天寄回申请学生,再由学生持生活费证明及注册缴费单至台湾银行办理对保。
三、申请文件:
1.就学贷款生活费证明及自述书。
2.本人、父母(法定代理人)或配偶等,所有应列计人口之户口名簿影本或近三个月内申请之户籍誊本影本。
3.本人、父母(法定代理人)或配偶等,所有应列计人口之今年度疫情影响前及影响后收入证明,如:薪资证明、薪资存折封面及内页影本(开学后携带存折正本备查)、勞工保险局之勞保被保险人投保资料表等,以上证明可择一提供。
4.其他佐证资料:如企业主减班休息、减薪或资遣证明等,如有可提供。
5.填妥收件人及详细地址回邮信封(若以e-mail方式提出申请者,请务必于信件中载明收件人及详细地址)。

承办人: 学务处生活辅导组  吕孟谦   连络电话:03-9871000 分机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