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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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学期生活助学金/住宿抵免」(第二梯次) 3月10日(五)止

本案以生活服务学习让学生领取生活助学金,培养弱势学生独立自主精神并厚植其毕业后之就业或就学能力。

生活助学金  
一、申请资格:
(一)低收入户学生。
(二)中低收入户学生。
(三)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四)经学习单位晤谈,认定确有经济困难。
二、服务时数: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30小时
三、服务单位:(各1名)
      1. 社会科学学院 
      2. 身心健康中心
      3. 校安中心
四、待遇:核发4个月,每月6,000元(完成生活服务学习核发)。
五、生活助学金名额为 3 名,若报名人数超出核定名额,以家庭年收入较低或学生家庭现况困难者优先核给,获核定有效期限为一学期。
六、报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3月10日(五)止
七、申请方式:打印申请表后,亲缴或以传真方式(03-9874802)至学务处生活辅导组。(云起楼205室)提出申请。


住宿抵免
一、申请资格:  低收入户学生
二、住宿四人房,生活服务学习时数每学期40小时,住宿抵免名额为 3 名,未完成规定时数者,未来一年将不再具有住宿抵免资格。
三、服务单位:
       1. 海云 2 名
       2. 林美1名
四、报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3月10日(五)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