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110年度「大专校院社团带动中小学社团发展计画」申请注意事项
说明:
一、依本部「教育部补助办理学生事务与辅导工作原则」第4点第1项第1款第5目之规定办理。
二、本计画活动实施期程为11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申请时将各社团申请经费汇整填写「教育部补(捐)助计画项目经费」申请表1份,
部分补助项目详如注意事项,器材、服装等购置费用、钟点费暨行政管理费,一律不予补助,务请参阅附件注意事项妥为规划后提出申请。
三、为配合本部美感教育中长程计划及推动大专与中小学生本土语言发展,建请本计画之活动设计与执行,融入美感教育或本土语言教育,本部优先核予补助。
申请书下载
请于109年12月24日(四)前 email 至 lwluo@gm.fgu.edu.tw
若有问题,请迳洽课外活动组 罗采伦 (分机11220)
学务处课外活动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