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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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公告《長幼有藝》公益服務獎學金實施辦法及相關資料。

  • 2020-04-24
一.申請方式:
有關本獎學金相關資訊及收件截止日期,請至臉書粉專查詢(https://www.facebook.com/ArtsSpreadProgram.tw/)。
二.獎勵對象:全臺灣藝術領域研究生
三.獎勵原則:
方案內容具創意性、啟發性與教育意義,符合弱勢長者、弱勢學童、學校、機構或社區之需求。
方案需具可執行性、可持續性、連結性、安全性與社會影響力,有助於提升受教者之藝術涵養。
本獎學金每案以新台幣 16,080 元至 17,160 元為度,交通費與教材費另計(核實報支,並請發揮創意就地取材,避免使用材料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