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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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公告宜蘭縣政府「109年第2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獎學金」申請事宜,請於109年9月20日17:00前自行上網申請。

  • 2020-08-31
109年宜蘭縣中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特別注意事項
 
申請時間:10991日至109920日下午五點止。
申請方式: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請至宜蘭縣政府教育資訊http://rff.ilc.edu.tw/prise/網址登錄申請。
一、申請資格︰請務必詳閱附檔申請辦法
 ()設籍本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及空中大學之學生)
()學業平均成績、操性成績需80分以上(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單以資證明)
()高中()、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不得申請。
()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四、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以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身分之學生為優先
二、申請文件:
 ()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請至本府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全文檢索輸入獎學金申請(首頁右側)或至http://rff.ilc.edu.tw/prise/網址登錄申請。
()開放網路申請日期為本(109)91日起920日下午五點止。
()申請本獎學金倘無法提供本人郵局帳戶,請提供直系親屬(如父、母、祖父、祖母)帳戶,須另簽立切結書一併上傳並將紙本「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寄出,餘詳細申請方式請參考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三、注意事項︰
※申請後請主動上網查看審核情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經複核後,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及獎學金網路申請頁面,不另行通知。
獎學金相關訊息,可洽凱旋國中林均瑛組長(電話:03-9255600#405)或教育處學管科林家穎小姐(電話:03-9251000#2676);使用網路系統問題,請聯絡教網中心方志倫老師(電話:03-936996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