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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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公告「109年度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獎學金」申請事宜,如欲申請,於109年10月16日前將相關申請文件逕自由寄至該會 (逾期不予受理)。

  • 2020-09-22
目的:為鼓勵辛勤優秀的腦麻學子,克服身體的障礙勤奮向上,特設會員專屬獎學金,歡迎踴躍申請!
 
申請時間:109/09/18起至109/10/16
 
申請具備文件:
1.獎學金申請書(含個人資料使用聲明同意書)
2.學生身份證影本(正反面)或戶口名簿影本
3.學生證影本(正反面,須有當學期註冊章)
4.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正反面)
6.腦性麻痺相關證明(重大傷病卡或診斷證明)
7.郵局存摺封面影本(戶名須為學生本人)
 
寄件地址:112030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1665
☆請將申請表連同檢附資料一同寄至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並於信封上註明獎學金)
 
*請詳閱簡章與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