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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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第20屆嘉義西區扶輪社教育事務基金會((本案學生逕自申請,即日起至12月20日止)

  • 2024-10-17
  • 生活輔導組
一、辦理名稱:嘉義西區扶輪社教育事務基金會。

二、申請期限:期限113年11月1日至113年12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辦方式:申請人請請於規定期限內填妥表並檢附相關於收件期限內自行提出申請。

四、申請條件: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詳細資訊請見下面附件。

若有問題,請逕洽學務處校安中心(或電03-9871000轉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