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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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公告】財團法人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大碩清寒獎助學金」相關資料1份,如欲申請,於110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自行向該單位申請。

  • 2021-04-07
一、 財團法人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大碩清寒獎助學金」開始接受申請,預計提供清寒獎助學金每名一萬元,共計100名予優秀學子。
二、 申請日期:即日起開放報名,報名截止日期110年05月31日,並從中擇優審核出100名品學兼優的學生。
三、 申請資格(以下四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1)本國國民,且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及高中職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生。學業成績(智育)80分以上,且操行品德優良者,擇優錄取。
     (2)家境清寒,領有低收入戶卡或清寒證明書者。(縣市政府低收入戶證明書)。
     (3)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領有低收入戶卡者,不在此限)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補助者。
  四、 申請檢附文件:
     (1)填妥申請表格,並郵寄到下方聯絡信箱,電子申請文件寄發到下方聯絡電子信箱(為避免有漏信情形,寄件後煩請來電確認,紙本與電子Word申請表格皆需郵寄和E-mall,如有缺一則視為申請文件不足)。信箱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75號8樓;「財團法人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獎學金申請」收電子信箱:tkbb518@yahoo.com.tw。
     (2)本會公告申請起算日之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1份。【大一新生者,請繳交前校畢業時,當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之成績單及大一入學學生證影本憑。】
     (3)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
     (4)低收入戶卡影本。
  五、 隨函檢附獎學金申請辦法、申請表格各乙式乙份。
  六、 活動相關問題請電洽方怡文小姐(02)5569-2707分機123。
  七、 獎學金相關問題請電洽聯絡人或上網:http://www.taso.org.tw/2.html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