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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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國際法研究獎

  • 2022-05-03
一、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帶職帶薪進修者
    (三)採認4門學科之修業成績:
        1.國際公法或國際海洋法成績須達80分以上
        2.曾修習國際法院成案、國際組織、國際環境法、國際人權法、國際經貿法、國際網路安全法律、國際法專題研究、超國界法律問題研究任三學科,平均成績須達80分以上(註:倘國際公法一科成績達80分以上者,其曾修讀之國際海洋法,亦可納入三門學科之一採計;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區域研究,亦可替代納入三門學科之一),倘修讀課程之名稱不在前揭列舉採認之科目範圍,惟授課實際內容近似,請檢附教師提供之授課大綱,以便核實。
        3.採認之學科係以全外語授課每門加計一分,曾參加英語國際法模擬法庭辯論賽或模擬國際組織會議者另總分加計2分。學科審查分數暫定占總成績40%
   (四)近學年度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未受懲戒性行政處分者
   (五)加分項目:(未有符合下列項目者,仍得提出申請):
       1.第三款之課程以全外語授課者,每門加計一分。
       2.曾參與英語國際法相關模擬法庭辯論賽或模擬國際組織會議,總分加計二分。

二、申請資料:
    (一)申請書
    (二)曾修習採認學科成績單正本(註有在全班名次並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
    (三)在學證明(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
    (四)自傳(內容需含自我規畫及志向說明)。
    (五)五千字專題報告(須為每年指定之國際公法題目範圍,詳見附件申請表格)。
    (六)推薦函2份。
   
(七)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三、專題報告撰寫注意事項:
   (一) 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以每千字為單位之計算基準,經扣除封面含題目、學校系所及申請人姓名等資訊、引用他人著作內容、註解及參考書目均不列入計算後,總字數請勿超過5,999字
   (二) 評分參考項目包括:文字運用能力、論述完整程度,資料豐富、引註詳實、論述邏輯清晰,研究結果具有見解、對學術、外交政策或實務工作提出建議等。惟實際評分並不完全以前列項目為限。
   (三) 專題報告如有引用他人著作內容者,應註明出處或資料來源(不列入字數計算)。本部得依業務需要及執行情形公開、出版或委託發行專題報告,依本要點獎勵之學生,如經查明資料偽造不實、抄襲他人作品或曾經公開發表者,將註銷其資格並追繳已發之獎學金及獎狀,並發函通知所屬學校。

四、本國際法研究獎分為獎學金與佳作獎兩項:
   (一)獎學金:名額為3名,第一名暫定4萬元、第二名3萬元、第三名2萬5仟元。
        (得視當年預算額度及審查小組決議調整獎學金名額及額度)
   (二)佳作:名額原則為3名,授予獎狀乙紙以茲鼓勵。
       (得依審查小組決議後增減之。本部將依前揭相關複審結果另行通知。)

五、申請時間:即日起至7/1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資料備齊請於申請截止日繳交至生輔組-王凱暄#11211

個人申請案不予受理,統一由學校彙整初審通過一併函報至本部。
※本部召集相關單位及學者專家設置「國際法研究獎審查小組」,負責複審本獎學金相關事宜,經費由本部預算支應。得獎名單由本部函告得獎人就讀學校轉知,並由本部以公開方式舉行頒獎典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