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公告辦理「109學年度第2學期公共服務獎助金」申請事宜。
依 據: 依據『佛光大學公共服務獎助金實施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依 據: 依據『佛光大學公共服務獎助金實施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目的:為鼓勵學生積極參與校內及海內外公共服務,關懷鄉土與扶助弱勢群體。
二、申請本獎助金應符合下列資格,本校在學學生:
(一)前一年度擔任學生社團正、副負責人表現優異且有具體事實。
(二)前一年度所屬社團之評鑑成績為甲等以上。
(三)限未獲本校其它類似獎勵金之本校在學學生。
三、獎助金每年新臺幣伍千元。
四、申請日期:110年2月20日至3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主辦單位有權將獲獎個人所提供之資料運用於印刷、宣傳品等用途,並有重製、改作、編輯、印刷出版、公開播放展示及口述等權利。
六、本獎助金之獲獎人數共計6人。
七、申請方式:請列印申請表後,親自繳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雲起樓208室)提出申請。
二、申請本獎助金應符合下列資格,本校在學學生:
(一)前一年度擔任學生社團正、副負責人表現優異且有具體事實。
(二)前一年度所屬社團之評鑑成績為甲等以上。
(三)限未獲本校其它類似獎勵金之本校在學學生。
三、獎助金每年新臺幣伍千元。
四、申請日期:110年2月20日至3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主辦單位有權將獲獎個人所提供之資料運用於印刷、宣傳品等用途,並有重製、改作、編輯、印刷出版、公開播放展示及口述等權利。
六、本獎助金之獲獎人數共計6人。
七、申請方式:請列印申請表後,親自繳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雲起樓208室)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