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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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本案生輔組協助申請,申請日期9月15日至10月2日)

  • 2023-09-08
  • 游亞欣
一、申請對象:設籍臺中市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獎學金發放標準:每學期發給一次,各組成績之標準如下:
大專院校組(含研究所):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5年制專科學校之4、5年級以大專院校計。
前項學業成績係採計前一學期成績,如採等第者,應換算為分數。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三)學校統一造冊之低收入戶名冊、中低收入戶名冊(各校應自「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查詢系統」查證後,統一造冊證明之) 或導師證明。
(四)前一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分數成績單影本。

四、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12年10月2日止。本案由生輔組協助申請,請備妥申請資料後繳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獎助學金承辦人員,逾時不候,謝謝


詳細資訊請見下面附件。

若有問題,請逕洽學務處生活輔導組205室
(或電03-9871000轉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