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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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綠產業發展教育基金會「第八屆中等以上學校急難救助暨優秀學生獎學金」開放申請

  • 2021-10-26
一、依據財團法人綠產業發展教育基金會110年10月25日綠發字第1100000307號函文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在國內任一大學、研究所之學生(不含在職進修)。
(二)為實際幫助弱勢學生,取消學業成績設限,但為鼓勵學生上進,改由學生需於申請時說明獎學金使用規劃,及如何規劃精進學業,且承諾未來畢業後,可以投入多少時間,參與本會綠色或環保相關志工訓練及志工工作。
(三)大學一年級新生得以高中三年級成績申請,大專畢業當學期成績(四年級第二學期)不得申請。
(四)符合第一階段獎學金領取資格者,須本人參加獎學金頒獎典禮(地點於宜蘭縣政府,無法以他人代參加),若不克參加者將取消領取資格(本會未提供交通費)。
三、本助學金錄取之評定:
為保護弱勢學生身份,獲獎者不在網路上公布姓名,將以EMAIL個別通知獲獎者。符合資格但已向各級政府申請並已領取獎學金者排除,以將社會資源作最有效運用,本會將商請縣市政府等相關單位協助排除,是以已申報過之學生可以相同文件向本會申請。
(一)急難救助、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學生均以發放每名每學年12,000元(每學期6,000元),退學或畢業取消資格。
(二)獎學金錄取之評定,排除已向政府機關領取例如「○○縣(市)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之學生後,以分配名額之申請人申請書說明用途之正確與否,並輔以學業成績為錄取標準。直至額滿為止,若仍無法評定,由審核討論評定之。未能排入本學期名額者,於下次列為優先發放對象,儘量以每位符合資格認真弱勢學生皆可獲得獎勵為目標。
(三)除身障者或患有疾病者等不可抗力因素外,領獎人務必出席參加獎學金頒發典禮,如發現家長代為申請,獎金納為家用將取消原獲獎資格,由其他優秀申請者替補。
四、申請時間:自即日起日至110年11月30日止
五、申請所需檢附之文件:
(一)戶口名簿(含地址頁)或戶籍謄本或個人身份證影本(可辨識戶籍地址)
(二)109年學期上或下學期成績證明皆可。
(三)申請理由說明:手寫說明獎學金使用規劃,及如何規劃精進學業,且承諾未來畢業後,可以投入多少時間,參與本會綠色或環保相關志工訓練及志工工作。
(四)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視同無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准函影本、殘障手冊(學生本人)或其他社福單位證明(如家扶基金會)。
(五)急難救助認定基準
1.家庭已無足資辦理基本葬埋之存款或收入。
2.家庭已無足資維持基本生計之存款或收入。
3.家庭經濟狀況明顯無法維持基本生計。訪視小組即會進行實地訪視,以資助學生學業及生活所需為主。
(六)基金會個資告知事項(親簽)。
六、辦理程序:
(一)本獎學金盡量採用EMAIL方式申請。
(二)申請獎學金區間為一學年度(上下學期),總獎學金為12,000元整,獲取資格者將以EMAIL通知。
(三)申請同學請將資料EMAIL到sws9899933@qmtw.us(如有不實,基金會將取消資格,並通知學校)及學校業務承辦人信箱cjlee@mail.fgu.edu.tw(免附件、僅記錄申請狀況)。
(四)請將申請表資料於申請時,一併以彩色整頁掃瞄(或照相)存成JPG或PDF檔(需能清楚辦識)上傳至EMAIL申請附檔中(如有造假需負法律責任),請確認EMAIL帳號有效。
(五)如上開附件資料無法以JPG檔或PDF檔EMAIL上傳者(無掃瞄或照像工具),可改以附件資料(並加蓋申請人印章或本人簽名)掛號寄至260宜蘭市文化路79-1號2樓之3「財團法人綠產業發展教育基金會」收(信封上請註明獎學金申請、申請人姓名),逾期(以郵戳為憑)、資料不符或不全者取消資格。
七、有關基金會獎學金分為上下學期兩階段,第一階段最終獲獎名單最晚將於111年2月初公布,第二階段名單則於111年4月底公布,第二階段獲獎同學屆時請提供相關志工服務時數至少20小時證明,志工服務時間限為111年5月到111年9月底時間為準,志工服務定義為不支薪、公益義工或家人重病證明造成家庭因素需協助,志工不包含學校內的任何服務時數,詳細志工服務可尋相關志工平台,亦或先經由基金會認同,基金會將保有最後解釋權。
八、業務承辦人:
(一)生輔組李先生,校內分機11211,電子郵件cjlee@mail.fgu.edu.tw
(二)基金會獎學金電話03-9310361,電子郵件sws9899933@qmtw.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