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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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学年度逆风教育助学计划

    • 2022-05-24

    逆风计画

    一、申请资格:

    1. 15岁以上至24岁以下高中职及大专院校大学部在学学生。(民国87年9月2日以后至民国96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
    2. 本国人民:持有中华民国身份证者。
    3. 现正或即将就读111学年度高中职、大专院校及进修学校大学部(我国认定之正规教育系统发给之正式学籍在校学生,但不含研究生、学分班)。
    4. 具经济困难者。
    5. 需经由学校老师、社工或辅导等专业人员提供纸本推荐函
    6. 每户补助不得超过二人
    7. 为开放更多有需求之学生申请,已请领过本计划资助金者不得重复申请。

    二、申请说明:

    1. 申请期间:即日起至111年7月25日止(纸本报名者以邮戳为凭。
    2. 若学生已接受补助或正在申请教育部及其他民间单位补助计画或培力课程,请如实于申请表单中填写申请及补助状况(含金额),方便主办单位更了解你的状况

    ※ 申请教育部及其他民间单位补助计画或培力课程,不影响本计画申请资格,但若有刻意隐蔽情事且经查证属实,将取消计画资格,并追回已拨付之教育资助金。


    三、缴交资料:

    项目 缴交方式 说明
    必缴项目 1. 线上申请书(请点选) 直接于线上填写
    2. 梦想实践计划书(格式下载) 下载填妥后于报名系统上传(若线上操作有困难者,可将档案印出纸本填写后挂号邮寄至台少盟。)
    地址:106011台北市大安区和平东路一段177-3号2楼
    梦想实践计划执行时间为111年8月至112年1月,未能于期间内完成之计划内容,请务必予以修正。
    3. 自传及附件资料(格式下载)
    1. 自传
    2. 附件资料:身分证、学生证、本人邮局或银行存折封面之扫描档。
    3. (若您属于国中升高中/高中升大学过度阶段者目前无学生证,请于开学后线上补交「在学证明」或「学生证」扫描档。)
    4. 如学员本人领有身心障碍证明或特殊教育相关证明请检附相关证明文件之正本扫描档。
    4. 推荐函(格式下载) 请印出第二页纸本由推荐人亲笔签章,再扫描上传。
    (主办单位将视情况与推荐人联系)
    加分项目 5. 20小时服务学习证明(非必缴文件)
    1. 需为109年7月1日至111年5月31日间完成之时数。​​​​​​​
    2. 服务单位未提供证明,也可以下载此服务学习证明书(格式下载),请服务单位协助填写,再扫描上传。
    3. 如时数未达20小时不需缴交。
    4. 详情请至官网学习课程>服务学习了解。
    (主办单位将视情况与服务单位联系)

     

    ​​​​​​​四、审核办法:

    1. 主办单位将遴聘社会公正人士组成「逆风助学计划审查委员会」,依申请者之经济需求、梦想实践计划与相关书面资料之计画完整性、可执行性(含预算)、公益回馈性、创新性,审议补助资格与资助金额。​​​​​​​
    2. 审查期间如需进行线上面谈,请配合主办单位进行相关办理。
    3. 获得资助金之学员将依个资法规定隐匿部分个人资讯后,公布于逆风教育助学计划官网,并以短信、e-mail通知。​​​​​​​
    ​​​​​​​五、梦想实践计画说明:
    ※ 学员执行计划之相关资料、成果报告、作品(包括文字、影音图像等),将无偿提供主办单位使用。
    1. 本计画将提供教育资助金,协助学员减轻经济压力,勇于实现自我、追求梦想,因此将梦想实践计划类别区分为:艺术人文类(含音乐、设计、摄影)、运动竞技类(含各运动项目、舞蹈、各项竞赛)、证照考试类、公共参与类及其他类,共五类。并以「自我实现」或「升学就业」为梦想动机。
    2. 梦想计画内容须考量可执行性且于半年内有具体成果为主,若计画目标超过半年期间,请务必进行计划内容调整。
    3. 本计画为鼓励学员勇敢追逐且实践梦想,因此期末梦想计画执行成果未如预期,主办单位仍会依实际执行成果予以补助。
    4. 梦想计画缴交成果资料【相关作品参考项目】
      1. 艺术人文(含音乐、设计、摄影):例如作品光盘、作品集。
      2. 运动竞赛(含各运动项目、舞蹈、各项竞赛):例如参赛证明、参赛成绩、竞赛影音光盘。
      3. 证照考试:例如考试证明文件(报名文件、准考证)、成绩证明(成绩单或证书影本)、学习笔记。
      4. 公共参与:例如参与证明、活动照片、影片。
      5. 其它:可呈现梦想执行之证明文件资料。

     六、计画执行期间配合规定:

    1. ​​​​​​​正式获得资助金之学员(以下简称学员),至少必须参加一场由主办单位所举办之学习课程(文创或冒险学习课程类,课程费用为免费)​​​​​​​​​​​​​​
    •  a.课程内容、时间、地点将公布于官网【最新消息】中。
    •  b.外县市学员参与主办方要求活动之交通费补助标准:​​​​​​​
             ax.大众交通工具补助金额:单趟最高为高铁票价,若不足则实支实付。交通方式为高铁、火车、公共汽车、捷运、客运
            皆可申请,但不含出租车。   
            ax.
    来回皆可申请,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票根正本挂号邮寄至台少盟,若平信寄出遗失票根恕不补助。
    ax.交通往返限学员户籍地、居住地。
    ax.搭乘日期可为活动前1天至后1天期间。
    ax.如有特殊情形,以主办单位认定为主。​​​​​​​  
    ​​​​​​​   2.学员在计划参与过程中,如有放弃学籍、中途退出、无故失联、无故不参加学习课程、缺缴期中与成果报告之情事,将视情况取消资格并追回已核拨之款项。
    七、教育资助金补助规定:
    1. 教育资助金补助标准,依申请学员资格区分为大专院校教育资助金最高金额为伍万元整、高中职教育资助金最高金额为参万元整,(主办单位得视梦想计画内容予以提供额外特殊补助)。
    2. 梦想计画类型教育资助金规定
      1. 艺术人文(含音乐、设计、摄影): 学习乐器才能之梦想计画,最高资助金上限为贰万元整。
      2. 证照考试:考取证照、学习语言类之梦想计画,最高资助金上限为壹万伍仟元整(含国内技术士检定、国内金融控管检定、TOEIC及JLPT等语文认证),具备国际性之专业性证照不在此限,需附上国际专业认证机构之证明资料与考照费用列表。
    3. 单一推荐团体/学校教育资助金规定:为使资源公平分配,单一推荐团体/学校,补助学员人数最多以5名为原则。
    4. 计划执行时需把使用在梦想计画的单据(发票、收据)留起来,于期末缴交进行核销审查。
    5. 梦想计画预算及其他生活所需,各需占总预算至少30%。
    6. 非用于半年实际生活支出或梦想计划支出请勿编列至预算表。

     

    八、教育资助金相关规定:

     

    1. 正式获得资助金之学员(以下简称学员),需于计划公告名单两周内检附以下两项文件至台少盟,以利进行拨款作业。
      1. 台少盟费用签收单(将于审查通过后提供):正本邮寄。
      2. 111学年度第一学期(111年9月)学杂费缴费单:线上缴交(将再通知缴交方式)。
    2. 教育资助金拨付方式
      1. 资助金分二期拨付,第一期款为核定金额的50%,于9月拨付;第二期款于次年2月收齐学员之成果报告书及相关作品依审查结果拨付(最高为核定金额的50%全额拨付)。
      2. 对相关规定与申请方式如有疑问,请电洽台少盟(02)2369-5195 分机16张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