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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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公告「沃旭能源绿能奖学金(Green Energy Scholarship Program,GESP)」相关资料1份,如欲申请,于110年2月5日前备妥申请资料,自行向该单位申请。

  • 2020-11-25
  说 明:   
 
一、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110年2月5日止。
二、适用科系/领域以及相对应之名额如下:.理工科(科学、技术、工程及数学)颁发四名,环境相关研究领域颁发两名,社会科学领域颁发两名。
三、本奖学金核发金额如下:博士生每名新台币350,000元、硕士生每名新台币300,000元、学士生每名新台币250,000元,每位申请者限领一次,
    在获奖学生所提出的研究计画中,经审核评定最杰出者,将额外获得新台币50,000元,以资其研究。
四、凡符合本奖学金资格且有兴趣之学生,请至沃旭能源台湾官网参考详细申请内容(https://orsted.tw/zh/orsted-in-taiwan/education-training-and-r-d/green-energy-scholarship-programme)(首页/沃旭能源在台湾/沃旭能源奖学金),并将备齐的文件寄至tpehktscholarship@um.dk申请之。
五、针对本奖学金有任何相关问题或需进一步了解申请办法,请洽丹麦商务办事处杨松樾商务顾问:02-3518-1708或寄信至sunyan@um.d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