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公告办理「109学年度第2学期生活助学金」申请事宜。
依 据: 依据『佛光大学生活助学金实施要点』办理。
公告事项:
一、目的:以生活服务学习让学生领取生活助学金,培养弱势学生独立自主精神并厚植其毕业后之就业或就学能力。
二、资格:
(一)低收入户学生。
(二)中低收入户学生。
(三)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四)经学习单位晤谈,认定确有经济困难。
三、名额:15名,若报名人数超出核定名额,以家庭年收入较低或学生家庭现况困难者优先核给,获核定有效期限为一学期。
四、服务时数:每周不超过8小时。
五、服务单位:经评选录取后由承办单位分配之。
六、待遇:核发4个月,每月6,000元(完成生活服务学习核发)。
七、报名日期:110年2月18日至2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申请方式:请打印申请表后,亲自缴至学务处生活辅导组(云起楼205室)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