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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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财团法人川康渝文教基金会奖学金)」相关资料1份,如欲申请,于110年1月6日前备妥申请资料,自行向该单位申请。

  • 2020-11-27
说 明:   
  一、 申请本会奖学金应具备下列资格:
     (一)四川省、西康省、重庆市在台设户籍之同乡者(限台湾学生,不含陆生)。
     (二)公私立各大专院校或专科学校之肄业生(不含博士班、师范大学及师范学院公费生、五年制专科学校前三年之学生)。
     (三)操行及学业成绩均须80分以上。家境清寒或全家有三人以上在学者,学业成绩在70分以上。
  二、 请将填妥之申请表,并经就读学校审核填注意见,暨相关证件(如申请表附记所列证件),于110年1月6日以前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凭)
       本会审核办理,逾期恕不受理。
  三、 本奖学金研究生及大学生每名新台币壹万元,录取人数1-4名,依申请人数择优录取。
  四、 申请表件请寄台北市中山北路5段2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