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This is an image
:::
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公告「沃旭能源綠能獎學金(Green Energy Scholarship Program,GESP)」相關資料1份,如欲申請,於110年2月5日前備妥申請資料,自行向該單位申請。

  • 2020-11-25
  說 明:   
 
一、受理時間為即日起至110年2月5日止。
二、適用科系/領域以及相對應之名額如下:.理工科(科學、技術、工程及數學)頒發四名,環境相關研究領域頒發兩名,社會科學領域頒發兩名。
三、本獎學金核發金額如下:博士生每名新台幣350,000元、碩士生每名新台幣300,000元、學士生每名新台幣250,000元,每位申請者限領一次,
    在獲獎學生所提出的研究計畫中,經審核評定最傑出者,將額外獲得新台幣50,000元,以資其研究。
四、凡符合本獎學金資格且有興趣之學生,請至沃旭能源臺灣官網參考詳細申請內容(https://orsted.tw/zh/orsted-in-taiwan/education-training-and-r-d/green-energy-scholarship-programme)(首頁/沃旭能源在台灣/沃旭能源獎學金),並將備齊的文件寄至tpehktscholarship@um.dk申請之。
五、針對本獎學金有任何相關問題或需進一步了解申請辦法,請洽丹麥商務辦事處楊松樾商務顧問:02-3518-1708或寄信至sunyan@um.d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