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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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學期生活助學金/住宿抵免」(第二梯次) 3月10日(五)止

本案以生活服務學習讓學生領取生活助學金,培養弱勢學生獨立自主精神並厚植其畢業後之就業或就學能力。

生活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
(一)低收入戶學生。
(二)中低收入戶學生。
(三)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四)經學習單位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
二、服務時數:每週不超過8小時,每月30小時
三、服務單位:(各1名)
      1. 社會科學學院 
      2. 身心健康中心
      3. 校安中心
四、待遇:核發4個月,每月6,000元(完成生活服務學習核發)。
五、生活助學金名額為 3 名,若報名人數超出核定名額,以家庭年收入較低或學生家庭現況困難者優先核給,獲核定有效期限為一學期。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3月10日(五)止
七、申請方式:列印申請表後,親繳或以傳真方式(03-9874802)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雲起樓205室)提出申請。


住宿抵免
一、申請資格:  低收入戶學生
二、住宿四人房,生活服務學習時數每學期40小時,住宿抵免名額為 3 名,未完成規定時數者,未來一年將不再具有住宿抵免資格。
三、服務單位:
       1. 海雲 2 名
       2. 林美1名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3月10日(五)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