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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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宋映潭先生獎學金(研究生可,本案學生逕自申請,申請日期9月15日至10月15日止)

  • 2023-09-10
  • 游亞欣
一、申請資格:
勞工(含計程車駕駛)、殘障人士、農民、漁民、榮民、原住民本人或其子女,設籍於中華民國滿三個月、目前在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日間部二年級以上及研究所一年級就學;在校未領取政府或學校公費,亦未領取其他獎學金;111學年度全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二、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111年度成績單正本。(如為影印本,需有學校蓋章證明)
3.戶籍謄本。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5.勞工、農民、榮民、漁民的職業證明、殘障人士的殘障證明、原住民的身分證明。如為中低收入者,請附鄉鎮區公所證明。(里長證明一律不予採計)

三、申請日期:9月15日至10月15日止。本案請備妥申請資料後,請於10月2日前,由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獎助學金承辦人登記,並協助確認資料是否完備,待核可後由學生逕自申請


詳細資訊請見下面附件。

若有問題,請逕洽學務處生活輔導組205室
(或電03-9871000轉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