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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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112-2财团法人陈忠陈叶蕊文教基金会

  • 2024-03-06
  • 生活辅导组
奖助学金名称 112-2财团法人陈忠陈叶蕊文教基金会
申请日期 即日起开始受理申请至113年5月10日止(以邮戳为凭)
申请方式 自行送件申请 V 于申请日前送至生辅组
申请对象 V 学士班 硕士班 博士班
申请资格
  • 大专院校学生每名六万元;不受理研究生(硕博士)、侨生及大四应届生申请。
  • 家境确属清寒者,全户以1人申请奖学金为限。
  • 学业成绩需上、下学期分别80分以上,品行优良。
  • 申请年龄:25岁以下。
申请方式 获奖之学生名单将在8月20日前,于网站上公布,并未获奖者将不另行通知。
详细清寒奖学金办法、奖学金申请表格及说明等,请详见网站。
网址:http://www.cccef.org.tw/
缴交文件
  • 申请表一式两面(一张正反两面)可上网下载,须由申请学生本人亲笔填写。
  • 低收入户证明。
详细资讯请见连结。
若有问题,请迳洽云起楼117室
(或电03-9871000转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