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为鼓励本镇家境清寒优秀学生向学,本镇111年度「惟德斯馨-刘宗信清寒奖学金」自111年9月01日起至111年09月30日止受理申请,受理期间计1个月,逾期视同放弃,恕不受理,请查照。
说 明:
一、 依据「惟德斯馨-刘宗信清寒奖学金」实施办法办理。
二、 申请对象及条件:设籍于本镇4个月以上现就读国中以上家境清寒学生(不含研究生),前学年学业成绩达全学年总平均70分以上,且每一科分数均为及格,前学年无旷课及无任何不良纪录者(如警告、申诫、记过...等)。
三、 奖助金额及名额:国中生30名(每名2,000元);高中(职)生(含五专一、二、三年级)30名(每名3,000元、;大学日间部学生(含二专及五专四、五年级)30名(每名5,000元)。
四、 检附申请书(须检附证件如申请书)及实施办法各1份,请详填申请书并备齐相关资料迳送本所社会课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