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资格:
申请资格:曾经于该基金会合约医院接受心脏导管治疗或外科手术治疗的心脏病童。
二、申请日期: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
三、奖励学金金额:依年度预算及申请人数作为录取名额依据
(一)国民小学:新台币2000元。
(二)国民中学:新台币3000元。
(三)高中(含高职、五专前三年):新台币4000元。
(四)大学、专科学校(四、五年级及二专):新台币5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五)学士后研究生:新台币1万元整,每人限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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