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资格:
(一)有学籍(不含五专前三年)之日间部、进修学士班、硕士班、博士班,于修业年限内之学生(不包括延修生、空中大学、在职专班、学分班之学生)。
(二)111学年度上下学期学业成绩总平均70分(含)以上、操行成绩75分(含)以上,大一新生以高三上下学期成绩为准。
如成绩单上以GPA显示当学期总分,请学生就读学校换算为百分制成绩。
(三)家庭经济弱势或特殊状况(符合下列条件其中之一者,并须附上相关证明):
1.家庭清寒之边缘户
2.家庭突遭变故、家长非自愿性失业、或特殊情形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3. 111或112年度各县市政府列册之中低收入户或低收入户。
4. 111或112年接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四)鸿海奖学鲸与鸿海科技奖请择一申请,否则此申请视为无效,恕不另行通知。
二、奖助金额:
(一)新台币5千元至2万5千元。
(二)根据申请学生112学年度「注册单上学杂费及其他与学习相关费用」合计之缴费金额,再依据级距提供奖学金(详见该基金会官网查询)。
(三)一次发放一学年之奖助学金。
三、申请日期: 112/09/01~11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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