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资格:
申请资格:
1.申请者需附110学年度全年学业成绩单;申请「奖学金」者学业平均须达70分以上。
2.申请「助学金」者应检具乡镇市区公所开具低收入户证明(非里长所出具之清寒证明)。小学生若两者皆符合,仅能择一申请。
3.未领有军公教子女教育补助费者。
4.新生申请者:
(1)大学/大专新生请检附高中/职三年级全学年成绩单。
(2)研究所新生请检附大学最后一学年成绩单。
5.曾连续两届得奖之大专学生,恕不再受理。请将机会让给其他申请者。
二、申请时间:即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凭,逾期不再收件。
申请资料请寄至「10549台北市敦化北路155 巷66弄41号地下室 社团法人台湾癫痫之友协会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