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

宜兰县113年第1次「中等以上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 2024-02-07
  • 生活辅导组
奖助学金名称 宜兰县113年第1次「中等以上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申请日期 113年3月1日起至3月20日下午五时止。
申请方式 V 自行送件申请 于申请日前送至生辅组
申请对象 V 学士班 硕士班 博士班
申请资格
  1. 设籍宜兰县,并在国内大学、独立院校、专科学校及高中(职)校之学生(不含夜校、补校、研究所、实习生、在职进修及空中大学之学生)。
  2. 学业平均成绩、操性成绩需80分以上(如无操行量化成绩者,需检附无申诫(警告)以上惩处之成绩单以资证明)。
  3. 高中(职)、五专、大学(含二专、二技、四技)一年级新生于第二学期起始可申请,毕业当学期成绩不得申请。
  4. 专科学校五专制,一、二、三年级学生属高中组,四、五年级学生属大专组。
申请方式
  1. 本奖学金仅开放网络申请(以其他方式申请者,不予受理),请至该府教育资讯网(http://www.ilc.edu.tw)--全文检索输入奖学金申请(首页右侧)或至http://rff.ilc.edu.tw/prise/网址登录申请。
  2. 申请本奖学金倘无法提供本人邮局帐户,请提供直系亲属(如父、母、祖父、祖母)帐户,须另签立切结书一并上传并将纸本「拨入他人帐户切结书」正本寄出,馀详细申请方式请参考奖学金申请注意事项。
  3. 申请后请主动上网查看审核情形以免影响自身权益,经复核后,录取名单公告于该府教育处网站及奖学金网络申请页面,不另行通知。
缴交文件 奖学金相关讯息,可洽教育处学管科林家颖小姐(电话: 03-9251000#2676)。
详细资讯请见连结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