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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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栗县政府112学年度第2学期中等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 2024-02-07
    • 生活辅导组
    奖助学金名称 苗栗县政府112学年度第2学期中等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申请日期 113年3月1日起至113年3月30日止
    申请方式 自行送件申请 V 于申请日前送至生辅组
    申请对象 V 学士班 硕士班 博士班
    申请资格
    • 凡设籍苗栗县六个月以上。
    • 现就读台湾地区公私立大专校院(不含研究所、进修推广部)。
    • 持有乡镇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证明。
      1. 已受领公费或已领有政府其他奖学金者,不予发给本奖学金。
      2. 逾期申请或证件不齐及成绩不合标准者,不予受理。
    申请方式
    • 奖学金申请书(加盖学校戳记或关防)。
    • 全户户口名簿或全户户籍誊本影本(均含详细记事)
    • 低收或中低收入户证明书(若由村里长出具之清寒证明,视同证件不符),家庭突遭变故,致生活陷于困难及其他家境清寒者,经班导师认定并由学校出具导师证明书。。
    • 前一学期成绩证明书。
    缴交文件 申请书与各奖学金之检附文件。
    奖助资讯
    • 一年级新生于第二学期起始可申请。
    • 专科学校请务必注明2年制或5年制,俾利审核工作进行。
    • 申请人数超过预算名额时,以低收入户学生优先发给,仍有名额再依学业及操性成绩平均分数高低择优发给。
    • 本案经复审通过之学生名单,将另函通知就读学校转知,本奖学金无论录取与否,各项申请表件皆不退还。
    详细资讯请见连结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