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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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公告】宜兰县教育会优秀子女奖学金相关讯息,如欲申请,请洽该单位(每年7-9月)申请。

  • 2021-07-28
一、申请资格: 宜兰县教育会会员子女
 (一)会员申请基本资格:
1.申请优秀子女奖学金至少连续在会满二年(即入会第三年申请),并不得连续申请。
2.同一会员子女如有两位申请都录取,则以奖学金申请金额高的择一位颁发奖学金。
3.凡在国内公私立国中、高中职及大专院校就读之会员子女,合于下列「受奖子女资格」规定
者均可申请,任何一项未达标准者不予录取。
(二)受奖子女资格
1.现为本会会员子女者,不得连续受奖(即隔年得奖)。
2.大专院校、高中职 109 学年度成绩总平均在 80 分以上者,国中学业成绩总平均在 85 分以上者。
3.以学业成绩排列择优录取。
二、五、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一)大学院校(含五专四、五年级)12 名,每名新台币 1,500 元整。
(二)高中职校(含五专一、二、三年级)15 名,每名新台币 1000 元整。
(三)国中(含私立国中)20 名,每名新台币 800 元整。
三、申请期间:每年七~九月份办理。(因疫情延后收件截止日)
四、申请地点:宜兰县教育会(265宜兰县罗东镇民族路一号)
五、申请手续(二择一):
(一)线上申请:表单连结 https://forms.gle/YNF9zRLrdfbHYE59A
(二)纸本申请:填具本会申请书(下页附件),并检附「109 学年度第一、二
学期成绩证明书(百分呈现,请勿注明等第)及户口名簿影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