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This is an image
:::
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心脏病童奖励学金(学生荩迳自申请,申请日期09/01-9/30)

  • 2023-06-19
  • 游亚欣(留职停薪)
一、申请资格:
申请资格:曾经于该基金会合约医院接受心脏导管治疗或外科手术治疗的心脏病童。

二、申请日期: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

三、奖励学金金额:依年度预算及申请人数作为录取名额依据
(一)国民小学:新台币2000元。
(二)国民中学:新台币3000元。
(三)高中(含高职、五专前三年):新台币4000元。
(四)大学、专科学校(四、五年级及二专):新台币5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五)学士后研究生:新台币1万元整,每人限领一次。


详细资讯请见下面连结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