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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健检
佛光大学115学年度第1学期新生入学健康检查宣导事项
- 依据学校卫生法、学生健康检查实施办法、卫生福利部「传染病防治法」及本校学生健康检查及疾病防治要点,为了解学生健康,早期发现缺点与疾病,以增进学生健康,新生入学时应缴交统一规格,经地区级以上医院证明之体检表。尤其当紧急事故发生时,争取时效保护学生的安全与健康,报告可作为日后疾病追踪关怀辅导重要参考。
- 若未完成健康检查,各项资料未完整提供或填写不实资料,当危及校内师生健康利益,或有影响公共卫生安全之疑虑,须自行负责(如涉及传染病防治法第62条规定,最严重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曾接受其他体检者(如:公务人员体检、劳工体检、警专考试、军校体检、兵役体检或供膳人员体检等),因体检项目与教育部要求项目相差甚远,故不得以该报告直接缴交。
- 实施对象:本校全体新生及转学新生,于入学时依规定应完成健检。
- 检查内容:一般体格检查、理学检查、尿液检查、血液常规检查、生化血液检查、胸部X光检查等。
- 抽血前8小时禁止进食及喝饮料,如口渴可适量补充少许开水(勿大量补充),以免影响检验结果。
- 若您目前正依医师指示用药物,受检当日早晨请勿服用,并请携带至医院以供医师参考。
- 服用降血糖药物者,未进食时,不宜服用降血糖药。如患有糖尿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以便将您的抽血时间提前进行。
- 健检当天尽量穿着舒适的衣服(运动服或T恤)。
- 怀孕及可能怀孕之女性受检者,请先告知健检人员,请勿接受放射性检查(胸部X光检查)。
- 拍摄胸部X光前身上请勿穿戴任何金属物品。
- 佛光大学 学生健康资料卡下载位置:佛光大学网站首页→行政单位-学生事务处→身心健康中心→学生团保与健检:新生健检→点选「佛光大学学生健康资料卡」。
- 健康检查实施方式
| 检查地点 | 说 明 事 项 | |
| 佛光大学 |
(二) 硕士班、硕士在职专班、博士班、学士班转学生:115年09月11日08:30-11:30期间内完成即可。
(三)体检后,个人检查报告将于115年10月16日起开放线上查询方式,不另发送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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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宏恩综合医院 |
星期一至五 上午08:00〜10:30;下午 13:00〜15:30 星期六 上午08: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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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行至地区级以上公、私立医院(不含诊所或卫生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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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有任何疑问,请洽学务处身心健康中心,电话:(03)987-1000转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