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资格:
(1) 近贫户/弱势清寒户(需有官方清寒证明)。
(2) 申请个案不可一案多投,不可重复申请。
(3) 本校限申请100户个案。
二、慰问金金额:
每一个案(户)可获主办单位(蔡衍明爱心基金会)新台币5,000元整慰问金。
三、申请方式:
(1)以团体名义(如社团、院系或通过学校审核之学生团体)针对欲协助家户家个案提出申请,向所属学校窗口(学务处) 报名,并填写申请书等资料,及检附受助户资格证明后,迳送校方审核单位(学务处)审核。
(2) 经确定受捐户申请资格后,由各校协助于年节前择一发放时间,邀请符合申请之个案、提案同学与师长出席,并由蔡衍明爱心基金会配合办理慰问金发放活动,其不克前来领取慰问金之个案则将以汇款方式迳行发放。
四、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初
详细资讯请见下面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