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讯息!!
公告有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审查结果 (请见下面附件)
一、同学如对财政资讯中心所查核的年收入级别、利息、土地不动 产等级距的结果有疑虑者,请于111年11月30日(星期三)下午5点前检附佐证资料至云起楼205室学务处生辅组办理申复申请作业。
二、申复需检附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财税证明文件做为佐证,同学可至各地国税局或税捐稽征所申请(非户籍地也可以办理),佐证资料如下:
(一)110年度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
(二)全国财产总归户财产查询清单。
三、未于上列规定期限提出疑虑者,视同财政部所查核之家庭年收入、利息、土地不动产等级距查核结果无误,逾期不得要求级距更改。
四、承办人:
生辅组林小姐,校内分机1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