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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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县政府112学年度第2学期中等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 2024-02-07
  • 生活辅导组
奖助学金名称 苗栗县政府112学年度第2学期中等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申请日期 113年3月1日起至113年3月30日止
申请方式 自行送件申请 V 于申请日前送至生辅组
申请对象 V 学士班 硕士班 博士班
申请资格
  • 凡设籍苗栗县六个月以上。
  • 现就读台湾地区公私立大专校院(不含研究所、进修推广部)。
  • 持有乡镇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证明。
    1. 已受领公费或已领有政府其他奖学金者,不予发给本奖学金。
    2. 逾期申请或证件不齐及成绩不合标准者,不予受理。
申请方式
  • 奖学金申请书(加盖学校戳记或关防)。
  • 全户户口名簿或全户户籍誊本影本(均含详细记事)
  • 低收或中低收入户证明书(若由村里长出具之清寒证明,视同证件不符),家庭突遭变故,致生活陷于困难及其他家境清寒者,经班导师认定并由学校出具导师证明书。。
  • 前一学期成绩证明书。
缴交文件 申请书与各奖学金之检附文件。
奖助资讯
  • 一年级新生于第二学期起始可申请。
  • 专科学校请务必注明2年制或5年制,俾利审核工作进行。
  • 申请人数超过预算名额时,以低收入户学生优先发给,仍有名额再依学业及操性成绩平均分数高低择优发给。
  • 本案经复审通过之学生名单,将另函通知就读学校转知,本奖学金无论录取与否,各项申请表件皆不退还。
详细资讯请见连结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