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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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学贷款】112-1学期就学贷款办理时程

佛光大学112学年度上学期就学贷款申请事宜

一、依据: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就学贷款办法暨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就学贷款作业要点。
二、资格&利息负担:
 1.A类:家庭年所得总额114万元,自拨款日起至毕业或离校一年止政府负担全额利息。
   B类:家庭年所得总额114-120万元自拨款日起至毕业或离校一年内止申贷人及政府各

        负担一半利息。
   C类:家庭年所得总额120万元以上者不符合贷款资格,若有兄弟姊妹二人在高中职以

        上在学者或特殊情况经学校认定有贷款必要者,自拨款日起申贷人负担全额利息。
 2.享有全部公费生或已获得政府主办之其他无息助学贷款者,不得申请就学贷款。但办理学杂费减免或已请领政府助学金之学生,得扣除学杂费减免或政府助学金后之差额申请就学贷款
 3.家庭年所得总额计算范围:审查前一年所得,即112学年贷款审查111年度家庭所得
三、贷款项目金额:以下列各项为范围
1.学杂费:其金额为该学期实际缴纳者。
2.电脑及网络通讯使用费:其金额为该学期实际缴纳者。
3.书籍费:每生每学期新台币三千元。
4.住宿费:其金额为该校住宿舍费,校外住宿学生申贷之住宿费,以本校住校宿舍费最高($10,750)为基准(住宿保证金不得申请学贷)。
5.学生团体保险费:其金额为该学期实际缴纳者。
6.海外研修费:每生每年以新台币四十四万元以上限。
7.生活费:低收入户学生每生每学期以新台币四万元为上限;中低收入户学生,每生每学期以新台币二万元为上限。
四、银行申请方式

1.台湾银行临柜申请、对保112年08月01日(二)至112年08月31日(四)截止
  申请流程(含携带物品)请见台湾银行就学贷款入口网-申请流程:         
   https://reurl.cc/YeAeAa
2.台湾银行线上申贷: 112年08月01日(二)至112年08月31日(四)截止
  (1)线上申贷资格:
     1-1本校旧生,前一学期已申请过者,且为同一学程 (本教育阶段已签署额度借据
         且完成拨贷乙次以上)。
     1-2不适用线上申贷者:
  1. 首办、研究生、转学生、延修生、进修学士
  2. 办理生活费、海外研修费者。
  (2) 步骤
     1-1先至https://reurl.cc/jD4xbL登录,08月09日前将开通第一批台银线上申贷权
         限,之后登记的同学,3个工作天后系统权限可开通完成(登记至112年8月28日
         止)。
     1-2 112年08月09日(三)至112年08月31日(五) 进行线上对保。
五、学校注册(二联单(即学校存执联)缴回学校)截止日期:
(1)就贷二联单经银行签章对保完成后于112/09/7前寄达(请使用挂号、保留单据,并于信封上注明"生活辅导组 学贷二联单"或亲送至学务处生活辅导组(云起楼205室)。
(2)学务处于缴回截止日即汇整办理初审及陈送教育部复审作业,逾期缴(寄)回恕难受理
※特别提醒二联单未缴回者,视同放弃申请就学贷款,请至出纳组迳行缴费,请申请者掌握时限。
※交换生必需于出境前办妥银行对保手续,若银行申请日期前出境,请先与学校承办人连络,个案协调银行办理。

六、教育部复核资格结果预定公告日期:112年11月中。
对于复审结果有疑义者,请于公告日起5日内(不含假日)持国税局所开立之前一年(111)全家综合所得清单(册)申请复查,合格者由台湾银行拨款予学校,不合格者补缴注册费,始算完成注册程序。
七、本项规定事宜如教育部或台湾银行规定有变更,另行公告修正。
八、相关问题请洽:
学务处生活辅导组林小姐、电话:03-9871000转11211、传真03-9874802、E-mail:yiling@gm.fgu.edu.tw、地址:宜兰县礁溪乡林美村林尾路160号(云起楼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