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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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力教育基金会清寒奖助学金(申请日期113年3月1日至113年3月20日)

    • 2024-01-25
    • 生活辅导组
    一、申请资格
    1. 本国籍各院校大学部或独立学院之学生。
    2. 前一学期之学业成绩80分以上及操性成绩75分以上,且未曾有过违规纪录者。

    二、奖助金额及名额
    每学期50名,每名2万元。

    三、申请时间
    于113年3月20日前一律挂号邮寄至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五段188号10楼

    四、申请文件
    1. 申请表乙份。
    2. 前一学期成绩证明书正本(影本需盖有学校章戳为凭)。
    3. 清寒证明文件乙份或由村长出具纪载家庭突遭变故之证明文书。
    4. 在学证明书或学生证影本(需盖当学期注册戳章)。
    5. 申请人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同一页)。

    详细资讯请见下面连结和附件。
    若有问题,请迳洽学务处校安中心117室
    (或电03-9871000转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