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 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
2. 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80分以上及操性成績75分以上,且未曾有過違規紀錄者。
二、獎助金額及名額
每學期50名,每名2萬元。
三、申請時間
於113年3月20日前一律掛號郵寄至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0樓
四、申請文件
1. 申請表乙份。
2.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影本需蓋有學校章戳為憑)。
3. 清寒證明文件乙份或由村長出具紀載家庭突遭變故之證明文書。
4.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需蓋當學期註冊戳章)。
5.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同一頁)。
詳細資訊請見下面連結和附件。
若有問題,請逕洽學務處校安中心117室
(或電03-9871000轉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