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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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1 财团法人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本案生辅组协助申请,截止至9/18)

    • 2026-08-21
    • 生活辅导组
    一、候选人资格:
    1.家境清寒、家庭遭遇变故使经济发生困难或持有低收入户证明者。
    2.学业成绩平均 80 分以上或全校/全班排名百分比前 10%。
    3.博、硕士班二年级以下(含)在学学生。
    4.本学期未领其他奖学金(「教育部学产基金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各级政府机 关发给之「原住民学生奖助学金」、「奖励国中毕业生就近入学奖学金」除外)。
    5.一户以一名为原则。
    二、奖学金金额:本(115)学年度奖学:研究所学生(含硕士生及博士生)及大学部学生每名新台币肆万元整。
    三、同学申请日期:即日起至115年9月18日止。
    四、应检附之资料:
    1.申请书(请黏贴2吋半身相片一张)。
    2.自传(内容请描述家庭状况)。
    3.导师、系所主管或校院长推荐表(请就所知说明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
    4.上(114)学年度全学年成绩单,若无操成绩者,请提供在校得行凭量之叙述。
    5.未领其他奖学金证明(并请亲自签名并加盖校印或单位章)。
    6.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特殊境遇家庭证明者(请附证明正本)或家境清寒者(由导师在推荐表中详述家境清寒状况或国税局前一年度已申报之全户所得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7.学生证(需盖有注册章)或在学证明正反面影本。
    8.身份证或户口名簿影本。
    五、申请书详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