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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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1 屏东县「优秀学生奖学金」(本案生辅组协助申请,截止至9/21)

    • 2026-08-09
    • 生活辅导组

    一、有关本县旨揭计画优秀学生奖学金补助资讯如下:

    案「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期间:本(115)学年度第1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期间自9月15日至10月15日止,邮戳为凭,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流程:请申请人填写「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交由学校初审核章后,请学校协助汇整学生所送「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依学业成绩高低排序编列「115学年度第1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名册」,并于9月15日至10月15日前,由学校免备文寄送申请资料向本府提出申请,据以凭办。未依规定者,如证件不齐、未经学校核章、逾期或个别申请等,概不受理。


    (三)本案生辅组协助申请,请于9月21日前将相关附件递交至云起楼205室  杨老师(#11217)

    ※详情请参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