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惟德斯馨-基胜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办理。
二、申请资格(以下须全部符合):
(一)设籍于本镇4个月(含)现就读国中、高中、大学(含技术院、五专、二专)之学生。
(二)前学年成绩总平均70分(含)以上且每一科分数均及格。
(三)无旷课纪录且功过相抵后未受小过(含)以上处分。
三、奖助金额及名额:
(一)国中生共30名,每名4,000元。
(二)高中(职)生(含五专一、二、三年级)共30名,每名5,000元。
(三)大学生(含技术学院、二专及五专四、五年级)共30名,每名6,000元。
(四)如逾前项各组奖学金名额时,以前学年总平均成绩高低排名,作为得奖参考,成绩相同时依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清寒户、奖惩纪录之顺序给奖。
四、检附申请书(须检附证明文件如申请书)及实施办法个1份,请详填申请书并备齐相关资料迳送本所社会课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