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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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宜蘭縣111年第2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 2022-08-17
  • 羅采倫

宜蘭縣111年第2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中華民國111811日府教學字第1110125309號函頒實施

一、宜蘭縣政府為獎勵優秀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一般優秀學生奮學向上,特訂定獎學金發給辦法

二、本獎學金核定名額每學期大學()50名,每名6,000元,高中()50名,每名3,000元:

()前項名額,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學生優先錄取,各組均以30名為限,餘各組20名分配予一般優秀學生。

()前項所定名額應至少保留二名予外縣市高中(職)學生。

()獎學金各組計算方法如下:

1.該校符合資格人數÷全縣符合資格人數=該校分配名額百分比(取至小數點第四位)

2.該校分配名額百分比×扣除掉優先錄取者名額後全縣核定人數=該校分配名額。

()獎學金錄取之評定,以各組校分配名額之申請人學業成績高低依次錄取,如學業成績同分,則比較操行成績,若兩者均相同者,則以所修學分較多者為優先錄取(若所修學分數相同則以抽籤決定錄取學生)。扣除各校分配名額後,由未分配名額之各校申請學生依成績高低依次錄取1名,直至額滿為止,若仍無法評定,由審核委員討論評定之。

三、申請資格:

()設籍本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空中大學)。學業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學業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為等第者,需檢附學校成績等第與分數換算對照()表,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證明書正本以資證明)。

()高中()、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亦不得申請。

()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四、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四、開放網路申請日期(逾期恕不受理)

()第一次(以第一學期成績申請)每年31日至320日下午五點止。

()第二次(以第二學期成績申請)每年91日至 920日下午五點止。

五、申請方式:

()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

1.至本府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全文檢索輸入獎學金申請(首頁右側)

2.http://rff.ilc.edu.tw/prise/網址登錄申請。

()開放予符合資格者自由登錄(惟請據實登錄如有不實將取消資格,並通知學校),申請日期截止即關閉登入系統。

()申請人如為提出「中低收入戶」證明者,申請組別應點選「一般組」。

()請將下列附件(1) (2) (3) (4)於網路申請時,一併以彩色整頁掃瞄(或照相)存成JPGPDF(需能清楚辦識)上傳至網路申請附檔中(如有造假需負法律責任),請確認您的e-mail帳號有效,並記牢帳號與密碼。

(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含申請人之戶籍地址及姓名資料)須為「宜蘭縣」籍學生且含申請人之戶籍地址及姓名資料不得以身分證代替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需蓋學校戳章)須含「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成績單若無操行成績,須於獎懲資料上傳獎懲證明)

(3)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殘障手冊(學生本人)正本申請一般生組免附。

(4)本人「郵局」帳戶存摺(不得以提款卡替代)如無法提供本人「郵局」帳戶請提供直系親屬(如父、母、祖父、祖母)帳戶,須簽立切結書(如附件1)一併上傳並提供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

()須檢附相關資料掛號寄出的情形如下:

1.無法提供本人帳號,須檢附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若非同戶籍須另提供關係證明(如戶籍謄本)

2.上開申請方式(1)~(4)附件資料無法JPGPDF上傳者,須檢附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其他影本附件資料(務必加註與正本相符並加蓋申請人印章或本人簽名)者。

前開須掛號寄至26060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學管科林家穎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中上獎學金申請、申請人姓名及網路申請時編號),逾期(以郵戳為憑)、資料不符或不全者取消資格。

()如有申請獎學金相關問題,可洽教育處學管科林家穎小姐(電話:03-9251000#2676);使用網路系統,如有程式問題,請聯絡教網中心方志倫老師(電話03-9369968#331)

六、經申請後,請即收取系統發給e-mail郵件,並主動上網(http://rff.ilc.edu.tw/prise/ 網址左側報名清單)查看是否完成申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七、經複核後,錄取名單於本府教育處網站公佈,不另行通知,請自行上網查看:

()本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ilc.edu.tw/)-公告與熱門活動-教育處項下查詢

()本獎學金報名網址(http://rff.ilc.edu.tw/prise/)-錄取名單(或報名清單)項下查詢。

八、提供本縣111年度第1次各組申請與錄取人數一覽表供參考:

組別

身份別

符合申請

資格人數

錄取

人數

各組錄取

人數

高中組

一般生

131

20

50

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學生

44

30

大專組

一般生

461

20

50

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學生

40

30

獎學金申請流程表

次別

申請時間

附件寄達(網路登錄)截止日

網路公告

錄取名單

第一次

3/1—3/20

3/20 下午五點

5/15

第二次

9/1—9/20

9/20 下午五點

11/15

附件1

撥入他人帳號切結書

本人 請貴府同意將本人申請111年第2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撥入本人之 (稱謂,限直系親屬父、母、祖父、祖母)(姓名) 之郵局帳戶(局號□□□□□-□帳號□□□□□-□,並檢附存摺封面影本。

此致

宜蘭縣政府

切結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地址: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