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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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祥和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中低收入學生獎助學金

  • 2022-06-09
一、申請資格:
    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全職之博士班、碩士班及大學部在學學生,學業成績自然組達到75分以上,社會組達到83分以上,限中低收入戶之學子。

 二、申請金額:每名新台幣2萬元。共計100名,訂於9月發放。

 三、申請資料:
     1.申請表、推薦表。
     2.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3.身分證、學生證影本。
     4.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5.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6.檢附前一年志工服務時數。

 
四、申請時間:即日起至8/8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請方式:請將繳交資料備妥繳至學務處-生輔組獎學金承辦人#11211

 六、公告審查通過時間:7/15-8/15進行審核及訪視、9月初本會網站公告審查通過名單及領取時間、方式,不再另行通知。 (未出席領奬者視同放棄)

 七、注意事項
      1.申請本獎助學金所檢附文件,如發現虛偽欺騙或造假情形者,得追回已受領之本獎助學金,並喪失獎學金申請資格,本基金會將永遠不予受理。
      2.申請本獎助學金 (每年發放名額由當屆董事會決定) 經審查通過後,得擇期舉辦公開致贈頒獎儀式。
      3.因應疫情變化,本會110學年度獎學金申請、發放日期若有變動將公告在綱站。
      4.本要點經本會董事會第十二屆第五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