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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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团法人陈忠陈叶蕊文教基金会114年度清寒学生奖学金(本案学生生辅组 协助申请,申请日期4/21止')

    • 2025-03-10
    • 生活辅导组
    奖学金名称 财团法人陈忠陈叶蕊文教基金会114年度清寒学生奖学金
    学生申请期限 即日起至114年4月21日17:00止
    申请方式   自行申请 V
    于校内申请截止前送至学安生辅中心校安中心
    申请办法及申请书相关网址 http://www.cccef.org.tw/DOC-B.html
    申请对象 V 学士生  
    硕士生  
    博士生
    申请资格 一、具中华民国国籍,25岁以下学士班1~3年级在学生,且家境清寒(如低收入户、父或母身心障碍、家庭遭遇变故或持有乡镇市(区)公所核发之清寒证明书者)。
    二、学业成绩资格:112-2及113-1学业及操行皆80分以上;1年级生113-1学业及操性成绩皆80分以上。
    三、本奖学金之审查标准,依序以下列家庭情况为优先考量:
    1.父母双亡(或单亲因故无职业)
    2.家庭重大变故,生活无依者
    3.政府有案之社会救助户
    4.一般清寒子女
    ▲申请须知:获奖者须亲自参与颁奖典礼,不得代领,未参与颁奖典礼者将取消获奖资格
    应附申请文件 申请表请依照附件范例填写,并使用双面打印,请勿单面打印。
    1.申请表1份
    2.112-2及113-1成绩单各1份(1年级:113-1成绩单1份)
    3.全户户籍誊本1份
    4.证明家境清寒之文件(低收入户、父或母之身障手册等)
    5.自我介绍文(请亲笔手写)
    详细申请办法请  浏  览  相  关  网  址  或   参  阅  附  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