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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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2 花莲县政府-花莲县113学年度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本案生辅组协助申请,申请日期至4/7止)

    • 2025-03-04
    • 生活辅导组
    • 申请资格:
      (一)设籍该县六个月以上 。
      (二)未享有公费待遇或请领政府机关核发之奖学金。
      (三)持有低收入户证明或中低收入户证明。
      (四)无惩处纪录且在校学业成绩(或一般科)平均八十分(甲等)以上。
    • 奖学金名额:四十名,每名6000元。
    • 申请文件:
      (一)申请书。
      (二)全户口名簿影本。
      (三)低收入户 或中低收入户证明。
      (四)学生证影本。
      (五)前学年成绩明单(国小及高中职、大学校院一年级学生 、国中七年级学生得缴送上学期成绩证明单 )。
    • 校内申请期限:即日起至114年4月7日止。

    • 校内申请方式:于114年4月7日前,填妥申请书并备齐证件缴交至云起楼校安中心(117室)游小姐。

    • 申请证明文件如为影本,请加注「与正本相符」及签名。

    • 申请前务必详阅附件,以免影响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