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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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学年度第2学期「南投县国民中学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要点」暨相关申请表件各乙份(本案生辅组协助申请,请于3/5号前交付申请)

    • 2026-01-22
    • 生活辅导组
    一、申请资格:
    本要点领受范围以设籍本县六个月以上,现为国内公私立中等以上学校之学生,符合下列规定而未享有公费及政府其他奖学金,并有书面证明者,得向学校提出申请
    (一)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户证明者。
    (二)家庭遭遇变故致生活陷于困难,经导师出具证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经导师出具证明者。
       二、本奖学金每学期发给一次,各组成绩标准如下:
     (一)大专以上组:学校成绩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绩八十分以上。五年制专科学校之四、五年级以大专院校计。 (本组含二专、三专及五年制专科四年级以上学生;惟不包括空中大学、教育推广学分班、实习生、在职进修及学分补助费之学生)
     (二)高中(职)组……(以下略)
        三、本要点之奖学金每学期发给一次,名额及金额如下:
    (一)博士: 五名,每名新台币三千元。
    (二)硕士:十五名,每名新台币三千元。
    (三)大专:三十名,每名新台币三千元。
    (四)高中(职)……(以下略)
    (六)原住民:十名,每名新台币一千五百元。
    前项各款学生一年级新生于第二学期始可凭上学期成绩申请奖学金。
          四、申请资料:
    各学校推荐优秀学生申请奖学金,须附缴申请书、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影印本)【一年内】、成绩单(114学年度第1学期)及学生证影印本;其为低收入户学生者,并须检附乡(镇、市)公所出具之证明;如为身心障碍者(含父母或申请学生),须检附身心障碍手册影印本

    本案生辅组协助申请,请于3/5号前交付申请至云起楼205室,杨小姐,分机11217